2018年12月22-24日,我校作为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院校考点,将承担2300余名考生的考试任务。研究生考试为重要的国家选拔考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为确保我校考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1.领导机构: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考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司晓宏
副组长:王富平(常务) 栾宏 杨子元 李景宜
成 员: 赵天绪 任红亮 冯飞龙唐晓育 冯森 田延峰
徐建光 刘鹏辉李乃乾 郭宏科樊林森 马旺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研处,学研处处长赵天绪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考点日常工作。
2.考点领导:
主 考:司晓宏 王富平
副主考:赵天绪
3.工作机构,按照工作需要,成立相关工作组,具体各组职责如下:
(1)考务组:
组长:赵天绪,副组长:王大浩、郭锋航,负责考试组织、监考人员选拔及培训等工作。
(2)网络组:
组长:李乃乾,负责考试期间网络维护、网络信息监控、考场监控等相关工作。
(3)监察组:
组长:唐晓育,负责考试期间的保密监察及信访处理等相关工作。
(4)宣传组:
组长:冯飞龙,负责考试期间氛围营造、舆情监控等相关工作。
(5)巡视组:
组长:任红亮,负责考试期间巡考组织安排等工作。
(6)设备保障组:
组长:刘鹏辉,负责现场确认及考试仪器设备购买及检修。
(7)安全保卫组:
组长:樊林森,负责现场确认及考试期间安全保卫和保密相关工作。
(8)财务组
组长:徐建光,负责现场确认期间收费等工作。
(9)后勤保障组
组长:郭宏科,马旺华,负责考试期间环境卫生、水电保障及医疗救护等相关工作。
(10)学生教育组
组长:田延峰,冯森,负责考前学生考风诚信宣传及考试期间校内考生违规及突发情况协助处理。
二、工作时间
1.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11月6日-11月9日
2.研究生考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12月24日
三、具体工作任务
(一)考务组
1.负责考点报名及现场确认工作。
2.负责编排准考证,上传考场安排库、编制打印准考证。
3.负责编印2019年考点考务工作手册。
4.负责编印2019年招生考试安全责任书。
5.负责上报省考试中心考点各类相关资料:
时间要求:2018年12月初完成。
(1)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点考试值班安排(含准考人数、考场数、接触试卷人数)。
(2)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试卷保密室自检表。
(3)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值班安排表。
(4)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应急预案。
(5)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统考试题、答题纸使用情况复核表。
(6)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7)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督查员登记表。
(8)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试题试卷安全保密制度。
(9)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点考务工作规程。
(10)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点巡查员名单。
(11)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网络监控员名单。
(12)考前准备情况自查报告。
(13)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前准备情况检查表。
6.负责选拔监考人员及考务人员,组织考务及监考专题培训会议,对考务人员、监考人员进行专项考务培训。
7.负责整理及准备考试各类相关资料(考场信封,试题信封,机要信封,各类封条,科目草稿纸、考务用品等)。
8.在考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整体安排、组织和协调工作。
9.负责考点考务值班工作。
10.负责统考考题的领取、运送、整理、分发、回收、寄发等工作。
11.负责统考自命题的保密值班工作。
12.负责考试结束后各类数据的整理上报工作。
13.负责统考自命题的评卷组织及成绩登记上报工作。
(二)监察组
1.负责对考试组织全过程中的监察工作。
2.负责受理与考试相关的违纪违规信访工作。
3.负责对各相关责任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落实完成情况的监察工作。
4.按照省考试中心要求,安排专人参与自命题、试题押运、阅卷等相关工作。
(三)网络组
1.负责考试期间的监控设备维护,确保考场及保密室监控网络与教育部及省考试中心的实时互通,联系教务处、后勤处共同确保考试期间摄像头、电脑、网络相关等设备正常使用。负责在12月10日前与省考试中心网络进行连接测试,并按要求设置相关参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考试期间网络连接信号稳定。
2.负责在考试前(12月15日前)制定“网络监控系统突然故障紧急预案”。
3.负责安排专人对校园网站的监控,自12月5日至12月30日期间做好对互联网、校园网及各类论坛、微博、微信、QQ群的监控。一旦发现涉及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有害信息,必须第一时间先行删除,同时清查来源并上报考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负责研究生考试期间,关闭考区内校园无线网络信号。
5.负责下载考试期间保密室和全部考场监控录像信息,相关材料于12月24日下午送交考务组。
(四)安全保卫组
1.严格按照国家及省上要求,负责校保密室自国家统考试题到达后至试卷上交整个保存期间的安全值班工作。统考试卷进入保密室后,要求正式在编人员带班,4人以上人员24小时昼夜值班。认真履行值班巡逻职责,做好出入记录、值班记录及巡逻记录。安排值班人员进行保密室监控录像回放工作,在0点、6点、12点、18点四个时间段进行录像回放并做好相关记录。值班人员按照规定对所有进出保密室人员进行违禁物品扫描检查。
2.按照试题取送要求,联系属地公安部门共同参与全国统考试题的接收、回交押运工作,要求当地公安部门派出1-2人,保卫处派出1-2人。
3.在研究生考试期间,负责考区及其周边安全保卫工作,做好考区的封闭管理工作。
4.负责对进入考区的所有人员进行违禁物品的检查放行工作(手机、照摄像机、水杯、书包等物品及非准考证明确标注物品一律不得入场)。负责维护考试期间考场外秩序,清理无关人员、协助处理提前交卷考生及违纪人员等。负责考试结束考生的离场放行工作(考试未结束前禁止考区所有人员离开考场)。
5.负责做好考场消防检查及隐患排除;做好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整治,防止群体踩踏事件发生;负责12月15日前制定“考试紧急安全情况安全预案”。
6.负责做好考试期间考场周边交通管理及车辆管理,特别关注可疑车辆及可疑人员。
7.自12月5日至12月24日期间,加强校园内巡逻,每天至少3次到保密室进行巡逻;制止张贴与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的各类广告;发现涉及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有害信息和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先行控制,同时清查来源上报当地公安机关,同时报考点工作领导小组。
8.按照省考中心要求确定联络员,一旦发生考生替考等违反刑法的突发事件,负责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络,同时调查取证,配合司法部门进行后续处理。
(五)宣传组
1.负责与研究生考试有关的各类新闻媒体的采访接待工作。
2.自12月5日至12月24日期间,做好对宝鸡文理学院贴吧上涉考信息的监控管理,对有害信息及时处置。一旦发现涉及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有害信息,必须第一时间先行删除,同时上报考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负责考前(12月15日至22日)运用学校校园网、广播等对学生诚信考试遵守纪律进行宣传引导,尤其是加强刑法修正案中关于考试作弊处理的规定的宣传。
(六)后勤保障组
1.负责标准化考场内挂钟、灯、电源、摄像头等相关配套设备的正常运行,做好考场内所有挂钟的调整校准。协助网信处、教务处做好标准化考场相关设施的检查及维护。12月15日前对所有使用考场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更换相关设备。
2.负责考试期间对考区主楼及其内部所有考场的按时开启及封闭,负责每个考试单元结束后对各考场内外环境卫生清理。
3.负责考前及时排查水电故障隐患,与供水供电部门沟通,准备应急电源,确保考试期间的正常供水供电;制定“突然停电紧急预案”,确保保密室及考区供电不中断。
4.负责安排校医院派医务人员配备器材药品预防考场医疗突发事件,制定“考场出现突发病例紧急预案”。医务人员需按照规定时间抵达考场。
5.自12月5日至12月26日期间,负责清理校园内各类考研辅导及涉考广告;严禁各种校外辅导机构在校内开班授课。
6.负责安排取送试题车辆,在12月20或21日、25日安排学校中巴车辆到西安取送统考试题。
(六)设备保障组
1.确保考试所需仪器设备购买,所有设备及基础设施在11月底完成,保障运行平稳。
2.负责考试期间按要求与宝鸡市无线电管委会进行联系,确保考试前设备到位。
(七)教务处
1.负责做好12月21日下午立心楼、思贤楼的教室进行调课,确保留足考场准备时间。
2.协助网信处、后勤处做好标准化考场基础设施的维护,确保标准化考场在考试期间所有设施运行正常。
(八)学生处
负责考试前(12月15日前)对我校应届考生进行考试纪律专题教育,加强大学生诚信考试意识,树立良好考风考纪,并加强刑法修正案中关于国家级考试作弊处理相关规定的宣传。
(九)党政办(保密办)
1.负责考试期间联系省考试中心督察组,做好接待及陪同巡考工作;
2.负责考试期间巡视组巡考的组织工作。
3.协助保卫处做好统考试题进入保密室期间的保密工作
(十)相关学院
1.按照规定时间认真选拔上报监考教师名单,并提供部分考务人员。
2.负责对监考教师进行考试工作纪律的专题教育工作,观看教育部考试纪律专题教育片。(明确考生诚信考试;学习刑法修正案(九);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明确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非准考证标注外物品进入考场,监考教师严格执行不得携带手机、水杯、包、手表、橡皮、笔袋等物品入场的规定;监考教师严格执行不得将任何涉考信息在各类媒体进行发布)。
3.在12月20日前对本学院应届考生进行专项考试纪律专题教育,加强刑法修正案中关于考试作弊处理相关规定的宣传,组织本学院考生观看教育部考试纪律专题教育片。
4.负责统一组织本学院应届考生有序依归入场;负责清查本学院考生携带的违规物品;负责清查本学院考生有无替考、舞弊等行为。
5.教育教师及学生严禁参加及组织校内外考研辅导机构的辅导工作。
(十)其他相关部门
因研究生考试要求严格,程序复杂,考务和巡考人员需求量大,学研处工作人员无法全部完成考务及巡考工作,学校相关单位要按照要求提供工作人员担任考务和巡考人员。
三、工作要求
1.研究生招生考试事关重大,各相关工作小组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感,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做到环环相扣,细致严密,确保不出任何失误。
2.相关工作小组要以大局为重,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务求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各工作小组在具体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应及时反馈研究生招生考试领导小组,由学校协商解决,确保研究生考试整体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各单位考点工作时间安排表
宝鸡文理学院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