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是做好招生工作的重要前提。为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需依据2025年招生相关政策,先行开展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预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目录(含初试、复试、加试科目)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1.编制内容
一级学科名称及代码、二级学科名称及代码、初试科目、复试科目、加试科目等。具体请填写(附件1-1)。
2.编制要求
(1)同一学科初试、复试、加试科目名称不得重复。
(2)初试要求每个一级学科设置2门业务科目,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招生业务科目,统考业务科目不需要给出参考书目,初试每门自命题业务科目参考书原则上不得超过3本。
(3)复试每个二级学科可以设置1门业务科目,复试业务科目可以多样化设置,每门业务科目参考书不得超过3本。
(4)加试要求每个一级学科设置2门业务科目,每门业务科目参考书不得超过2本。
(5)所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均严格执行按一级学科命题,初试自命题科目不得超过2门。
(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1.编制内容
类别名称及代码、领域名称及代码、初试科目、复试科目、加试科目等。具体请填写(附件1-2)。
2.编制要求
(1)同一领域初试、复试、加试科目名称不得重复。
(2)初试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招生业务科目,统考业务科目不需要给出参考书目,自命题业务科目参考书不得超过2本。
(3)复试每个领域可以设置1门业务科目,复试业务科目可以多样化设置,每门业务科目参考书不得超过3本。
(4)加试要求每个领域设置2门业务科目,每门业务科目参考书不得超过2本。
(5)同一类别下各领域业务科目一原则上必须保持一致,业务科目二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不同科目。
(三)其他要求
1.初试科目鼓励招生学院使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
2.除艺术类硕士外,其他专业原则上不区分研究方向。
3.原则上不再增加在初试中设置绘画、作图等实践考查科目,建议相关考查内容在复试中进行。
4.2025年已经招生的学科专业,2026年初试科目原则上不变,如确需修改初试科目的专业,请学院召开专门的会议,提出修改方案,报研究生院备案。
5.已招生硕士学位点如需新增二级学科或领域的,新增需先通过省学位办信息平台备案(具体事宜联系学位科)。
6.申请新增2026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的学院,须组织专题会议充分论证并通过后,方可预编制招生专业目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招生。
7.2026年研究生招生专业归属学院以《关于公布我校学科专业归属调整结果的通知》(宝文理院人字〔2025〕17号)文件为准。
8.请各学院参考去年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8号)和《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初试科目设置及试题选用一览表》(详见附件5)等文件要求,提前做好2026年目录编制工作。最终版招生目录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要求,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决定后统一发布。
二、参考书目
1.各学院应总结历年招生考试经验及存在问题,认真研究并确定2026年初试、复试和加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原则上参考书目应保持稳定。确需在2026年考试中修改参考书目的,须依据学科发展动态和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经充分论证后审慎提出修改方案,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2.所列参考书目应具有代表性、通用性且便于考生获取(原则上为本科教材或通用参考书),并准确注明书目名称(含版本)、作者、出版单位及出版时间,以便考生查阅。具体请填写(附件2、3)。
三、材料提交
1.各学院应推荐2026年研究生招生工作联系人1名,并将相关信息报送。具体请填写(附件4)。
2.各学院将附件(1-1,1-2,2,3,4)的纸质版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后于7月8日18:00前送交研究生招生科(服务楼310),电子版发送至bwlyjszs@163.com。
3.相关工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研究生招生科,联系电话:0917-3565611,胡老师,杨老师。
附件:2026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预编制相关材料
研究生院
2025年6月27日